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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税小心软件没有更新

任何人举凡在2003年2月28日至2006年8月1日之间支付了长途电话消费税、手机电话、甚至网络电话VOIP、或者捆绑固定式的服务费的消费税,即符合此项退税。 你可以根据上述这段时间内,将你的电话账单中所实际支付的联邦消费税去申请退税,或者也可按照你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的免税人数,申请标准退税金额,从$30美元至$60美元不等。 退税有二种方式:一种是标准退税。根据2006年税表上的总人数退税。一人退三十美元,二人退四十美元,三人退五十美元,四人或更多的人退六十美元。如有二个孩子的夫妇,联合报税可以要求最多为四十美元的退税。或是根据这四十一个月中实际纳税额,参照8913表要求退税。公司和免税机构可根据不同步骤要求退税。详情可参阅IRS网站:IRS.gov。 另外,标准退税金额是一种选择权。这种选择可使你很容易地得到退税而避免去收集41个月的旧的电话账单。选择标准金额你仅需要在报税报表上填写一行就可以了。标准金额是基于相类似大小的家庭实际使用电话的数据并反映了长途电话付税的情况。 怎样申请退税?纳税人可填写一种新的表格,名称为1040EZ-T。可帮助你申请电话消费税的退税。如果找不到此1040EZ-T表个,也可在IRS.gov网站上编制此表,并使用电子免费申报。 国税局IRS表示,无论是用填写纸张性的税表或是用电子的方式来索取退税,如果纳税人在2月3日之前呈递的话都无法立刻进行审理。另外,纸张退税表会被接受,但在IRS处理系统被升级之日前不会对其进行处理。纳税人可以上网到http://www.irs.gov/以获取有关申领这些退税的更为详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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